第九章弱视、斜视防治知识
第26-30节
01弱视是否有药可治?
弱视是否可以通过药物治疗,这是家长们常常提出的问题。但至目前,弱视的治疗尚无行之有效的药物,因为弱视是视觉系统的发育不良或迟缓。眼科专家们为寻找弱视治疗的药物,作过不懈的努力,药物治疗弱视的临床实验研究提示有些药物可能改善弱视眼的视功能,使视力提高,但却仍在探索研究的阶段,也许不久的将来能给药物治疗弱视带来希望。
不少学者主张在弱视治疗中配合应用大量的维生素Bi、维生素B12、血管扩张剂、神经营养剂等作为辅助治疗剂,可能有助于弱视治疗。
02弱视治疗中要注意哪些问题?
治疗弱视的方法很多,但使用任何一种方法,都要考虑到它可能出现的副作用。临床上常见有下面几种副作用,是治疗中应当注意的。
(1)防止遮盖性弱视:在用遮盖疗法时,发现过被遮盖的健眼视力下降,也有过类似形觉剥夺性弱视的报告。在2岁以内,单眼连续遮盖2~3周就可能出现遮盖性弱视。
预防方法:单眼连续遮盖的时间不宜过长,以3:1或5:1为宜,同时要经常或定期检测被遮盖眼的视力,以母半月复查一次视力为宜。
(2)防止调节麻痹:调节性内斜视的患儿,经戴足远视矫正眼镜后,眼位已正常或接近正常,应逐步减少镜片的度数,否则会引起调节麻痹和辐辏无力,甚至形成外斜视。
(3)防止阻碍立体视的建立:交替遮盖疗法的长期使用会影响弱视儿童立体视的建立,尤其是在关键期内。可以采用光学及药物压抑疗法与交替遮盖疗法配合使用,以克服长期交替遮盖疗法的缺陷。
03对斜视性弱视如何制定治疗方案?
斜视性弱视在经过详细检查后,其治疗方案可以考虑以下方面。
(1)手术矫正眼位:新生儿斜视,应当争取在1~1.5岁内完成手术;1~3岁内发生的斜视,如果在配戴矫正眼镜后眼位改变不明显,可以考虑手术;3岁以后发生的斜视,可以先进行弱视训练治疗,待视力恢复正常后,如果眼位仍不改变,可以考虑手术。经弱视训练治疗后双眼视力恢复得较好,斜视属于交替性的,应当及时进行手术。
(2)配戴矫正眼镜:对于伴有内斜视的远视,配镜度数首先从矫正眼位角度考虑,其次才是矫正视力。对于内斜视中调节过强的患儿,可以过矫+1.00D左右;伴有外斜视的远视患儿,配镜度数以达到最好矫正视力的最低度为宜;+3.00D以内者可以不戴镜。对于伴有内斜视的近视患儿,配镜度数以达到最好矫正视力的最低度为宜。对于伴有外斜视的近视患儿,配镜度数应在尽量提高矫正视力的前提下,配足度数或适当过矫。
(3)家庭弱视训练:对于单眼斜视性弱视儿童,可优先选用健眼严格遮盖法;对于交替性斜视性弱视儿童,可用取眼交替遮盖法;精细目力训练和脉冲红光治疗也可以考虑使用。
(4)同视机训练:当双眼视力均提高到0.6或以上时,可以进行三级融合功能检查,并有针对性地进行双眼视功能的训练。
(5)固视训练:斜视性弱视儿童中,常见的为非中心注视。可以根据不同情况选择光刷治疗、后像治疗或其他治疗。
04对屈光参差性弱视如何制定治疗方案?
屈光参差性弱视可以从下列几方面考虑治疗方案,但是应以综合疗法为最佳。
(1)配戴矫正眼镜,原则上要以达到最好视力的最低度数。
(2)家庭弱视训练。屈光参差性弱视儿童,单眼弱视比较多见,在配戴矫正眼镜的同时,严密遮盖健眼,弱视眼同时进行精细目力训练。在严格遮盖有困难时,可用压抑疗法。当弱视眼视力在0.3以上时,可考虑加用视觉刺激疗法。
(3)在屈光参差性弱视巾,如果弱视眼屈光较深,往往为非中心注视,可以采用治疗非中心注视的方法。
(4)双眼视觉功能训练。
05对屈光不正性弱视如何制定治疗方案?
屈光不正性弱视的临床特点是双眼屈光度相近,度数较深,眼位比较正,双眼大多数为中心注视。它是各类弱视中疗效最好、疗程最短的一类。也有只配戴矫正眼镜,不作综合治疗能痊愈的,但疗程较长。配合使用综合治疗能够进一步缩短疗程,提高疗效。
(1)配戴矫正眼镜,并且要定期验光,更换眼镜。
(2)重度弱视可采用交替遮盖疗法,配合以脉冲红光刺激疗法等进行家庭治疗。
(3)中度弱视在上述治疗的基础上,加月视觉刺激疗法和精细目力训练。
(4)轻度弱视儿童应当及时运用同视机检查,针对融合功能的缺陷进行训练。
未完待续哦~